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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起草不孝之子防止法 父母有权要回已赠送财产

发布日期: 2015-09-02 点击次数: 1876

      据韩媒报道,韩国政府有关人士30日表示,韩国法务部已完成民法修订案试行方案,规定在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时,父母有权要回已赠送财产。
  据报道,与此相关,法务部下属民法修订委员会的《民法修订草案》规定,除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对父母施以伤害、暴力等罪行之外,“父母受到虐待或其他不当待遇时,原定赠予的财物可予以取消”。
  据悉,韩国现行《民法》第556条规定,只有在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或发生违反刑法上的罪行时才可以取消赠予。
  另外,现行法律规定一次性给予子女的财产不可要回,但修订案规定可以要回。修订案指出,“必须修订民法以解决类似问题”。
  韩国新政治民主联合也透露,将于9月初提案包含上述内容的《不孝之子防止法》,正式讨论修订《民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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