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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优先”应成为一种意识 呼唤制度落实

发布日期: 2016-03-30 点击次数: 1476

      一次,某部战士小李接到紧急任务去外地,赶往火车站购票,他拿着士兵证与售票员商量能不能先买张票,而售票员的回答是“你去和排队的商量”。结果是票没买上还引起排队的一些群众不满。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某年春运,驻守在另一城市的战士小王到火车站购票,一位在售票大厅执勤的工作人员确认其军人身份后,到售票窗口前对售票员说,让军人先买票。结果,排在队伍第一名的群众很自然地往后退了一步,队伍里的其他群众也没有表现出不满。
  同样是军人买票,工作人员的态度不同,产生的结果截然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明文规定的“军人优先”,在一些地方、单位却落实不好、落实不了,甚至演变成“搞特殊”。虽然这与一些群众不理解有关,但更深层次的是这些地方和相关单位诚意不够、制度落实不够造成的。由此可见,“军人优先”仅有法规明确还不够,还需要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给予理念和制度上的真正关怀。
  建议地方各级政府和单位不要把贴在墙上、窗上的“军人优先”当摆设,要真正拿出让军人优先的诚意,设身处地制定一些容易形成观念、又不会产生对立情绪的措施。比如,银行、医院等一些可以叫号的单位,在军人领取号码时,自动在系统中给予优先。车站可以在客流高峰期设立军人窗口或引导人员,给“军人优先”一个合理的安排,尽量不要让军人自主插队或商量,以免引起和群众之间的情绪对立和矛盾。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王志浩 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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